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1年2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